日前,广东省博罗县龙溪镇村民甄莲定来到省妇联求助。她说:1993年我嫁给陈国强后才知道,12年前,他因盗窃罪被判死缓,服刑于广东梅州监狱,后减刑,1992年保外就医。按规定,他每月必须到当地公安分局报到。
当年我得知嫁了个犯人,只好认命。1996年,他与一个湖南妹好上了,家也不回了。我想与陈国强离婚,让他给五万元,子女随我,但他却一直不肯露面。从1998年至今,仍在保外就医的他,连每月一次向公安的报到也免了。
去年趁我外出打工,陈国强将儿子偷偷带走。我曾多次向警方、妇联求助,想找回孩子,尽快办离婚手续。但因不知陈国强落脚何方,他们无办法帮我。去年我去梅州监狱,反映我老公在保外就医期间“失踪”。但是,不知什么原因,我老公至今逍遥法外。
(《羊城晚报》2001.1.31)